通知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批准对马孔和哲维瑞—香贝丹等2个勃艮第附属产区名称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578号)

时间:2024-05-07      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批准对马孔和哲维瑞—香贝丹等2个勃艮第附属产区名称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578号)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法国农业和食品部、法国国家原产地和质量管理局关于农业和食品地理标志合作的议定书》,法国勃艮第葡萄酒行业协会向我国提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了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认定马孔和哲维瑞—香贝丹等2个勃艮第附属产区名称为地理标志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

1. 马孔在华保护质量技术要求

2. 哲维瑞—香贝丹在华保护质量技术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5月7日